一、總體情況
2020年,省公安廳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主要任務的通知》(以下簡稱《主要任務》)要求,健全政務公開機制,加強政策解讀回應,深化重點領域公開,不斷提升政務公開質量,更好地回應群眾新期待,服務保障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超越。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公開數量及類別。2020年,省公安廳新增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51件(歷年累計4142件),全文電子化率100%。其中,省廳文件類14件,約占27.5%;部門文件類3件,約占5.9%;人事信息類5件,約占9.8%;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29件,約占56.8%。2.公開形式。一是通過省公安廳政府網站(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該專欄目前訪問量達3.7萬人次;二是通過政府信息查閱場所——省檔案館和省圖書館公開;三是通過新聞發布會公開,共組織召開或參與聯合發布會3場;四是通過主流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發布,共發布信息6000余篇。3.公開重點。公開動態調整后的省公安廳權責事項清單404項(其中行政許可22項、行政處罰245項、行政強制42項、行政征用2項、行政監督檢查24項、行政確認3項、行政獎勵5項、公共服務8項、其他行政權力14項、其他權責事項39項),公開行政許可文書222條、行政處罰文書80640條,“雙隨機、一公開”相關信息3條。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1.受理數量及辦理情況。2020年共接受群眾申請政府信息公開18件,同比下降56.1%,其中網上申請13件、信函申請5件。申請事項主要涉及110接處警及交通管理、治安管理、戶政管理等業務,我廳均在法定時限內作出答復,答復率100%,群眾滿意率100%。2.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2020年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引起的行政復議案件1起,接受行政申訴舉報0起,接受行政訴訟0起。2020年1月21日,我廳收到公安部行政復議提交答復通知書(公復答〔2020〕9號)。系申請人劉××不服我廳作出的《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2019〕第32號),向公安部提請行政復議。經審查,2020年2月28日公安部作出駁回行政復議申請決定書(公復駁字〔2020〕20號),裁定維持我廳答復。
(三)跟進做好政策解讀工作。一是履行“第一解讀人”職責。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人民警察警旗授旗儀式時的重要訓詞精神,大力弘揚偉大抗疫精神,廣泛宣傳各地公安機關學習貫徹全國全省公安工作會議精神一年多來的作為成效,我廳組織開展了38場以“踐行訓詞精神、守護萬家平安”為主題的全省各級公安廳局長和警種部門主官系列微訪談活動,全方位、多角度宣傳解讀公安機關加快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新思路新做法新亮點。2020年11月18日,副省長、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田湘利做客公安部新聞宣傳局與人民網聯合主辦“踐行總書記重要訓詞 勇擔新時代使命任務”公安廳局長系列訪談活動。二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發布“公安機關依法立案查辦泉州欣佳酒店‘3·7’事故相關責任人”等重大信息;設立熱點回應專欄,刊載道路通行、旅行安全、防騙指南等群眾關切信息。疫情期間,充分運用新媒體平臺,第一時間轉發疫情辟謠權威信息,呼吁廣大群眾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及時曝光涉疫典型案例,表明公安機關堅決打擊的決心和態度,有效震懾涉疫違法犯罪活動。三是增強政策解讀效果。2020年,廳政府網站共發布解讀信息5篇。對與民生直接相關的政策文件,我廳均在政策文件公開后的3個工作日內以圖表、圖解等形式發布解讀材料,且政策文件頁面提供解讀材料頁面入口,解讀材料頁面關聯政策文件內容,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讀材料相互關聯。
(四)強化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監督。制定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廳機關公文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細化公文13個文種大致對應的信息公開屬性,明確政策性文件解讀范圍、解讀責任、解讀形式,壓實廳屬單位信息公開主體責任。研發省廳政務公開信息庫,第一時間掌握全廳制發公文底數,實時跟蹤政務公開進展情況,第一時間督促整改問題。落實《福建省公安機關政府網站巡查工作方案》,堅持分類審核、先審后發,嚴把政治關、政策關、文字關,杜絕出現敏感有害信息,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零差錯”。
(五)全面規范公開平臺建設。一是規范政府信息公開欄目設置。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對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進行改版升級,開設政務信息公開指南、政務信息公開目錄、政務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政務信息公開制度管理等板塊,及時發布最新文件、政策解讀、人事信息、財政資金、通知公告、各地治安警情和出入境等公安統計信息。二是規范公安網站域名管理。全面清理省廳持有的后綴為“.gov.cn”的政府網站域名,常態化開展公安新媒體賬號檢查管理,督促及時更新內容、規范運營管理,對無法保障正常運營的賬號予以關停。2020年,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電子政務辦公室要求,對廳屬31個政務新媒體賬號進行清理,將3個微公號1個抖音號更新為銷號狀態,將4個新媒體賬號更新為執法賬號,將6個社團組織、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微公號更新為非政務新媒體賬號,及時補充錄入3個廳機關所屬政務新媒體賬號,確保全省公安政府網站的權威性、規范性和安全性。三是加強公安政務新媒體建設。完善以省廳“福建警方”為龍頭,市、縣級公安機關公眾號為支撐,輻射各地、各警種的全省公安新媒體矩陣。2020年,“福建警方”微信公眾號共推送信息720期,發布信息2000余條。特別是疫情期間,“福建警方”微信公眾號開通每日11次臨時推送權限(6月30日截止),飽和式推送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決策部署、抗擊疫情政策、疫情動態等重要信息;開設“戰疫先鋒”等專欄,報道民警輔警沖鋒一線、服務復工復產的感人事跡100余篇,閱讀量逾250余萬。同時,積極協調省委網信辦,組織179個全省政務新媒體和新聞媒體賬號以《【直擊一線】戰疫十二時辰!記錄一線戰疫的感人瞬間》為題,全網推送展現基層民警日夜堅守疫情防控一線的海報作品,人民公安報、新警事兒微信公眾號同步推送,總閱讀量達1100余萬。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7 |
7 |
21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21 |
增64 |
143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10 |
增8 |
349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205 |
0 |
0 |
行政強制 |
28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16 |
減2項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65項 |
27618萬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 公益 組織 |
法律 服務 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7 |
1 |
0 |
0 |
0 |
0 |
18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 度 辦 理 結 果 |
(一)予以公開 |
4 |
1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 不 予 公 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無法 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 予 處 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17 |
1 |
0 |
0 |
0 |
0 |
18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2020年,我廳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效明顯,但也存在公開數量偏少、公開質量有待提升、政策措施解讀方式不夠多樣等問題。
(二)改進措施。2020年,我廳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結合公安機關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組織開展政務公開工作專題培訓,引導全省各級公安機關準確把握條例精神,進一步提升公開數量、優化公開質量,進一步增強解讀的準確性、權威性、貼近性和豐富性。同時,學習借鑒全國公安機關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經驗,結合我省實際積極探索創新,進一步提高我省公安政務公開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0年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聯系福建省公安廳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樓區華林路12號,郵編:350003,電話:0591—87094063,郵箱:fjgatzfxxgk@163.com,傳真:0591—87094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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